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92300000318 | 发布机构: | 18jav |
生效日期: | 2025-09-19 | 废止日期: | 2026-02-28 |
文 号: | 规划〔2025〕172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事项 |
18jav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
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等规定,根据《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实施方案》(云工信规划〔2025〕209号),现就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重点支持5大重点特色优势产业。
(一)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
(二)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
(三)高效高值利用磷资源的新能源电池和精细磷化工产业;
(四)以中药材精深加工为主的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
(五)以数字信息大通道为牵引的外向型数字产业。
二、支持方向
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财政资金支持3个方向。
(一)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及生产增长激励方向
包括3个类别: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以及州(市)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激励。
(二)经营主体培育奖励方向
包括4个类别:升规纳规工业企业奖励、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三)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方向
包括5个类别:重点产业项目、其他产业项目、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制造业企业(非项目类)设备更新以及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三、支持对象、标准及申报程序
(一)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及生产增长激励方向
1.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1)贴息对象:2025年产值同比增长8%及以上,且2025年在省内金融机构获得银行贷款的规上工业企业。
(2)贴息标准:分行业给予一年期内贴息支持(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支持),不含贴现和转贴现,单笔贴息金额低于10万元的不安排。其中:
①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稀贵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电池、装备制造产业单户企业贴息2个百分点,贴息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②磷氟新材料、中药材精深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制造业等单户企业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③其他工业企业单户企业贴息1个百分点,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2025年内发生的同时符合该贴息政策与《云南省加力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9条政策措施》(云工信规划〔2025〕201号)贴息政策的贷款,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贴息支持。已获得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中央再贷款贴息的企业不叠加享受。
(3)申报程序:实行企业“免申即享”,各有关银行于2025年10月20日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表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2026年3月31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贴息对象获得省内银行贷款情况审核清算。
2.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
(1)支持对象:2025年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长且增速为正的规上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①标准一:2025年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长8%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量的3‰给予激励;
②标准二:2025年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长8%以下,且下半年在上半年产值同比正增长(包含增速为0)基础上实现增速提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增速每提升一个百分点给予1万元激励;
③标准三:2025年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长8%以下,且下半年在上半年产值同比负增长基础上实现由负转正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每正增长一个百分点给予1万元激励。
激励金额以整万元为单位,低于1万元不予激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底,转制企业合并基数计算。对符合标准二、标准三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量低于500万元的,按照1万元封顶奖励。
(3)申报程序: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分2批申报。
第1批:2025年10月22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申请表(三季度)》(附件1-1)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2批:2026年1月22日前,2025年下半年产值同比增长且增速为正的规上工业企业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相关材料,提交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同步书面填报《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申请表(下半年)》(附件1-2)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于2026年1月31日前推荐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州(市)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激励
对支撑全年工业经济增长的州(市)给予激励。资金下达后,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随资金下达文件一并下发)组织项目,形成资金安排方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二)经营主体培育奖励方向
1.升规纳规工业企业奖励
(1)支持对象:2025年新建投产纳规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5年度由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2023-2025年重复入库企业除外)。
(2)支持标准:
①新建投产纳规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②规模以下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3)申报程序:实行企业“免申即享”,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2批推荐。
第1批:2025年10月31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升规纳规工业企业奖励推荐表》(附件2)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2批:2026年2月28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升规纳规工业企业奖励推荐表》(附件2)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
(1)支持对象: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较2024年底有净增的州(市)。
(2)支持标准:每净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申报程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2批申报。
第1批:2025年10月31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2批:2026年2月28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1)支持对象:2025年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
(2)支持标准: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3)申报程序:实行企业“免申即享”。2025年10月31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1)支持对象:2025年首次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支持标准:每户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3)申报程序:实行企业“免申即享”。2025年10月31日前,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方向
1.重点产业项目
(1)支持对象:2025年新投产纳规企业实施的已竣工投产的铝材、铜材及下游深加工,再生铝、再生铜等延链补链强链项目;铟、锗、铂等稀贵金属原材料回收和生产,稀贵金属新材料及下游精深加工项目;新能源电池延链、配套及回收利用项目;工业母机等装备制造项目。申报项目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需不低于1000万元。
(2)支持方式及标准:通过竞争性遴选,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按照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2025年10月10日前,项目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同步按顺序装订封面(附件4)、承诺书(附件5)、《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请表》(附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用地产权或租赁手续复印件、《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于2025年10月24日前推荐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其他产业项目
(1)支持对象:2025年新投产纳规企业实施的已竣工投产的高附加值磷化学品及含氟新材料项目;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绿色食品精深加工项目;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对全省产业发展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带动性作用的其他制造业产业项目。申报项目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需不低于1000万元。
(2)支持方式及标准:通过竞争性遴选,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按照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2025年10月10日前,项目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同步按顺序装订封面(附件4)、承诺书(附件5)、《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请表》(附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用地产权或租赁手续复印件、《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于2025年10月24日前推荐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支持对象:规上制造业企业2025年实施完成的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项目。申报项目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需不低于1000万元。
(2)支持方式及标准:通过竞争性遴选,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按照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2025年10月10日前,项目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同步按顺序装订封面(附件4)、承诺书(附件5)、《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请表》(附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用地产权或租赁手续复印件、《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于2025年10月24日前推荐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制造业企业(非项目类)设备更新
(1)支持对象:规上制造业企业2025年实施完成的以先进高端设备采购、落后低效设备替代、重点用能设备升级、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应用等为重点的非项目化设备更新。申报企业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需不低于500万元(设备单价须达1000元及以上)。
(2)支持方式及标准:通过竞争性遴选,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按照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2025年10月10日前,项目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同步按顺序装订封面(附件4)、承诺书(附件5)、《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请表》(附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若无,可不提供),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于2025年10月24日前推荐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对象:2025年底前竣工投产的5大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发攻关等创新成果中试熟化及产业化项目。
(2)支持方式及标准:通过竞争性遴选,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按照项目2023年至2025年已完成研发投入及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项目2025年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需不低于500万元。
(3)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2025年10月10日前,项目单位通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report.ynaii.net/)填报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同步按顺序装订封面(附件4)、承诺书(附件5)、《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请表》(附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用地产权或租赁手续复印件、《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7)、成果来源及创新点和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于2025年10月24日前推荐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切实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监管、绩效评价、验收全流程,切实杜绝虚假申报、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申报事宜,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申报主体按程序自主申报。
(二)资金安排结果将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公开,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领域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已支持过项目不可申报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方向。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方向,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申报项目同步作为202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州(市)推荐顺序作为竞争性遴选重要依据,推荐顺序以《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内排序为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各年度资金拨付进度作为竞争性遴选的因素予以考虑。
(四)项目单位(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得申报:2024年以来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
(五)申报项目的已完成投资金额以发票或付款凭证为准。为佐证票据与项目关联性,需在“网络申报”中上传已完成投资以下支撑材料:已完成投资会计核算明细账(可编辑Excel电子表格);重大合同扫描件及台账;已完成投资金额对应记账凭证、发票或付款凭证扫描件。以上材料需与书面申报材料中《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对应一致。州(市)推荐报送的申报项目,已完成投资支撑材料可动态补充,截至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
(六)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的,未按要求同步完成或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已完成投资支撑材料除外)申报项目不纳入审核范围。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2份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资金请示文件形式,附《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以及1份申报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处室,请示及附表通过OA系统同步报送。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向所属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
(七)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有关企业(单位),并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兑付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激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及生产增长激励方向
1.规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企业服务体系处 曾雨均 0871-63104575
2.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
3.州(市)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激励
经济运行处 蒲书杰 0871-63513823
(二)经营主体培育奖励方向
1.升规纳规工业企业奖励
2.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
经济运行处 蒲书杰 0871-63513823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中小企业处 庞鸿勇 0871-63512663
4.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产业政策处 饶昆靖 0871-63513084
(三)已完成投资(设备)补助方向
1.重点产业项目
2.其他产业项目
3.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发展规划处 段 江 0871-63512102
4.制造业企业(非项目类)设备更新
发展规划处 唐修全 0871-63512975
5.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技术创新处 王 林 0871-63512985
附件:1-1.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申请表(三季度)
1-2.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激励申请表(下半年)
2.升规纳规工业企业奖励推荐表
3.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
4.项目申报书封面(模板)
5.承诺书
6.已完成投资项目(设备)补助申请表
7.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
8.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 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