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090000014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671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赵明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提案》(第67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收到提案后,厅党组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具体的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分管副厅长召开会议,聚焦《关于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提案》,进行深入研究,确定了清晰的办理思路和科学的办理路径。具体承办的中小企业处对照提案内容仔细分析研究,对提案要点逐条梳理,并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统筹部门)协调沟通,有条不紊地推进提案办理工作。2025年4月22日,具体承办的中小企业处负责同志与您面商,汇报办理情况,确保答复内容与您的提案相契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提案中“认真总结三年行动计划在目标任务、工程实施、措施保障等方面的做法、经验和不足,在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绩基础上,为下一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更加精准、务实有效的任务目标和行动计划”的建议,经研究,我们认为您所提建议极具建设性,对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义重大,我们深表认同。根据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开展了《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按照要求报送相关部门。评估结果显示,经过三年的努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建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坚持“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并重,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旬督查、月小结”工作制度,逐月形成监测分析报告,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截至2024年底,全省实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户数663万户,超三年行动计划预期目标128万户,其中民营企业146.29万户,超23.29万户;全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10.44万户,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139.2%;全省实有“四上”企业24759户,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104.53%。目前,省级各相关部门正在围绕促进行业领域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新一轮的经营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包括了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规企业培育、上市培育等,推动经营主体总体平稳增长、活力持续增强、结构不断优化、质量稳步提升。
(二)关于“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的建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平台整合思路,及时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申请,将利用工信部平台基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合并完善惠企政策相关系统功能,加快推动与中小企业融信服平台整合工作,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已列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第一批互联互通试点平台名单。严格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经营主体”活动,推动政策措施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涉企政策制度。通过调研、座谈、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制定涉企政策制度。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合同相关部门,组织各类服务资源、服务力量深入企业、园区、集群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以服务助企为抓手,统筹推进政策惠企、环境活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法律护企,助力中小企业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持续缓解融资难问题”的建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省持续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创新推进“3+5+1”工作机制,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效投放。印发关于深入做好2024年民营小微金融能力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等文件,开展通报和督导,增强全省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规范构建“国担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州市级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组织架构,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整合原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和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一个平台,即“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截至2024年底,平台已归集39个部门339类4453个字段数据。下一步,省级相关单位将持续深化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平台数字信用、贷款撮合、政策直达、融资增信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融资服务的便利化水平。
(四)关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创新开展“厅局长坐诊接诉”活动,搭建企业诉求“直通车”。坚持每月一诊,各部门厅局长像医生接诊一样接待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变政府部门的“坐等”服务为“坐诊”接诉,实实在在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一批问题。自2024年7月以来省级已累计组织9批次,70多位厅局长“坐诊接诉”,面对面服务企业,回应解决一批诉求。制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措施,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整合相关办理环节实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在市场准入环境方面,进一步加大住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固化改革成果。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切实落实“法无禁止即可入”“清单之外无审批”。从2024年开始,省政府每年抓“10件惠企实事”,着力提升要素保障水平,进一步擦亮效率、服务、诚信“三大营商环境品牌”。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紧扣“三大经济”,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加强统筹协调,启动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厅局长“坐诊”“巡诊”“上门问诊”,抓好年度10件惠企实事,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全力强化要素保障”的建议。用电方面,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电力安全保供工作要求,统筹保供应和促消纳,支持工业产业用电应保尽保。严格按照“一年内停电次数不超过 5 次”“连续 60 天停电次数不超过 3 次”标准(剔除恶劣天气、外力破坏和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影响)进行总体管控,确保频繁停电问题动态清零,全省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3%,同比提升0.08个百分点;用户平均停电时间1.21小时/户,同比减少 0.83 小时/户,降幅41%,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用地方面,印发《关于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空间管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优化要素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用地以及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用地保障工作,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实际出让面积的69.53%;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降成本政策,推行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计提减免、免征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部分出让金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季度推进”压茬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要求。人才服务方面,全面推行“兴滇惠才卡”,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提供住房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26项服务,让人才在云南安身、安心、安业。下一步,将进一步研发推出“兴滇惠才码”,努力实现我省人才服务由“持卡服务”向“信息化服务”转变,提高人才服务保障能力。
(六)关于“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省工商业联合会牵头实施促进“两个健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开展政治引领、培根促长等十大行动,整合各方力量,不断推进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养和素质提升常态化、制度化,严把培训内容、授课老师关,确保每一期培训都是一次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引导学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组织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等系列培育工作,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水平。2024年,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经济、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对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了视察调研,深入曲靖、昭通实地考察,与职能部门座谈,督促工作落实,全省上下一心抓工作,形成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氛围。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研究,在工作中进一步充分吸收采纳您的建议,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18jav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