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613000001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朱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 更大力度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提案》(第23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业领域实施方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9月印发《云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出实施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产品供给能力提升6大行动,将工业领域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二)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贷款的投入力度。制定印发《2024年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银行保险任务清单》《关于加力推进设备更新贷款投放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引导金融机构以加快发展科技金融为牵引,强化能力建设、扩大资源投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企业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推动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落实。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2024年共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470个,119个项目通过审核纳入国家再贷款备选项目清单。2025年5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156个,目前正待工信部审核。对纳入国家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红黄绿’分档管理”,根据监测情况按月通报各地、各金融机构,督促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银行加大整改力度。建立设备更新贷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议事会商、项目储备和存量项目督导等机制,推动解决项目实施主体、金融机构反馈的融资对接问题。截至2025年2月末,全省设备更新贷款投放44亿元,其中12.02亿元已获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支持。
(四)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按照国家超长期特备国债资金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我省推荐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24年,工业领域共40个项目获10.65亿元特别国债资金支持。2025年,申报工业重点领域项目12个、电子信息重点领域项目2个,申请资金分别为58291万元、5194万元,目前待国家发改委审核。
(五)助力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开展我省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一企一策”开展能效诊断工作,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形成项目储备清单,并将储备项目推送有关金融机构,争取低息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六)统筹省级资金支持。2024年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140个,支持资金4.15亿元,占资金总盘子的40%以上。2025年,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仅有2亿元左右支持企业项目资金情况下,仍然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作为支持重点方向之一,目前已完成州市申报,正在进行省级遴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精准掌握工业企业更新改造需求。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动态梳理全省项目情况,精准掌握底数、企业改造需求和面临困难。汇总形成全省分行业需求及问题清单,清单式做好指导服务。
(二)多措并举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全面梳理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国家、省级分类形成文件目录和支持政策宣传手册。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设立设备更新专区,充分利用“云南工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通过云南网、云南卫视、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平台,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做到全省工业企业全覆盖,进一步激发企业设备更新积极性。
(三)进一步做实项目储备。对标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再贷款政策支持方向和重点,聚焦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深度延链、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等5个重点产业,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形成全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再贷款两个储备项目清单,及时滚动更新。
(四)提高设备更新项目申报质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紧扣国家材料审核要求,精准遴选项目,帮助完善核准(备案)、规划、环评、用地、节能、安全评价、开工许可等前期手续,提高项目质量,提前为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做好准备。完善优化政银企对接沟通机制,加强再贷款项目申报的前期审核,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五)持续完善金融政策设计。落实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印发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窗口指导,强化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六)加大金融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持续发挥设备更新贷款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促指导等,提高金融机构融资对接和贷款投放效率。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投入,支持绿色能源、有色金属、现代物流等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和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制造业企业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依托“创新积分”、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等信息,加大“科创贷”“人才贷”“创新积分贷”等产品投放,进一步开发“随借随还”等产品,提升企业融资可得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互惠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务。
(八)加强项目推进调度服务。定期调度获国家支持项目以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取得实效。对纳入国家再贷款清单项目的获贷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协调金融机构融资加快贷款投放效率。